日期:2015年08月04日 点击次数:706 次
职工行为守则
一、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必须遵守集团和幼儿园的一切规章制度。
二、 员工必须绝对服从和执行上级指示,积极完成指定的工作和教学任务。
三、 员工必须团结一致,发扬合作精神,不得作出对幼儿园、家长、孩子的言行。
四、 员工必须遵守纪律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、不擅自离岗、不私下与同事调换班次和假期。
五、 员工必须严于职守,工作时间不吃早饭、不吃零食、不串岗,在岗时间一律不接打私人电话。不上网聊私事。
六、 员工之间必须团结友爱,互谅互让、不议论他人、不搬弄是非、不计较个人得失,协调配合、共同努力。
七、 员工必须热情接待家长,并热心交流幼儿情况,不得视而不见。
八、 员工必须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,不得私收家长的礼物和金钱,不要求家长办私事。
九、 员工必须热爱、尊重幼儿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、教育观,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。
上海市宝山星佑博爱幼儿园 咨询热线:021-56750413 021-66210875
沪ICP备15004445号 沪公安备 31011202006674号